我协会组织召开标准协调会
发布时间:2014-11-17 浏览次数:18781
2014年11月13日下午,我协会作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节能评估规范》地方标准承担单位,应北京市质监局要求,协调《基站能效分级》地方标准承担单位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在我协会504会议室召开标准协调会。首先,我协会秘书长徐斌介绍了《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节能评估规范》中基站部分的内容;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秘书长朱希铎介绍了《基站能效分级》的内容。随后,两个标准起草组共同研究讨论并一致认为:两个标准内容无矛盾,具有互补性和相关性,可以通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节能评估规范》的实施来落实《基站能效分级》的相关技术要求,建议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节能评估规范》中的6.4部分中增加“建议企业按照DB11/TXXXX-XXXX 《基站能效分级》对基站进行评估,未达到“3级”指标的应进行节能改造,新建基站应至少达到“2级”指标要求。”最后,由我协会起草形成本次会议纪要,并由两个标准起草组代表各自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