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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6  浏览次数:28842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8号),为做好“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8号,下载地址http://www.most.gov.cn),发布了包括“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等10个重点专项在内的项目申报指南。请有申报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科技部要求申报。
二、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8:00至3月21日17:00。
三、按照科技部要求,选取北京市科委作为推荐单位的申报单位,请将预申报书装订成册(4份,含1份原件),报送至北京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
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9:30-15:30,报送地点:北京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南楼)3层301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