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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科技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3  浏览次数:18946

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加快首都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25号)和《关于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发展的意见》(京科发〔2011〕303号),充分发挥我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在凝聚、整合创新资源、推动产业创新、跨界融合等方面的作用,市科委启动2015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科技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盟申报条件
  (一)符合北京市重点培育和发展的“高精尖”产业方向,资源整合能力强、龙头企业聚集度高、行业影响力大。
  (二)理事长单位和秘书长单位均是注册在北京的法人单位。
  (三)联盟成员单位数量不少于10家,且核心成员单位注册在北京的比例不低于30%。
  (四)联盟应在规范管理、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发展规划制订、关键技术联合攻关、科技成果产业化资源配置与项目实施、联盟标准化工作促进、行业交流、市场推广、品牌培育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工作。
  二、支持方向
  支持联盟规范自身建设,开展跨界协同创新,提升对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发展及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在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开展实质性促进工作。
  根据联盟成立时间,将联盟分为培育类和建成类两类分别进行评价和支持。联盟成立时间以联盟章程或协议中联盟发起单位的签字盖章日为准。
  (一)培育类联盟:指联盟成立时间在3年以下的联盟。
  重点支持联盟开展以下工作:
  1.支持联盟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明确联盟创新目标,建立健全联盟运作机制及各项管理制度。
  2.支持联盟建立与联盟成员及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机制,组织丰富、有效的行业活动,提升联盟成员的凝聚力, 扩大联盟影响力。
  3.支持联盟依托联盟优势资源,针对共性需求,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提高联盟为产业服务、为成员服务的能力。
  4.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鼓励联盟开展以下工作:
  4.1鼓励联盟在互联网+、智能硬件、大数据、大健康、中国制造2025等方面开展跨界创新与合作。
  4.2鼓励联盟在联盟标准化、科技成果转化、产业研究、京津冀协同、与长江经济带有关省市开展合作与交流、与国际资源对接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工作。国际资源对接方面重点引导和支持联盟与一带一路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与合作。
  项目以后补贴方式进行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二)建成类联盟:指联盟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的联盟,重点支持联盟开展以下工作:
  1.支持联盟牵头,规范联盟标准化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牵头组织制定联盟标准;并推动标准的实际应用;支持联盟积极承担各级标准化技术工作委员会工作。
  2.支持联盟牵头,围绕技术、标准等的应用,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工作,如筹建联盟专利池、建立健全联盟知识产权共享机制等,推动联盟创新成果的实际应用。
  3.支持联盟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应用等工作,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推动联盟内现有重要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及良好的示范应用。
  4.支持联盟牵头,组织重点成员单位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搭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及联盟成员提供第三方(或第四方)科技服务,推动科技服务业业态的形成。
  5.支持联盟开展跨界合作,包括:开展跨领域、跨产业协同创新工作,推动不同领域、产业的技术融合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产业;重点支持联盟在互联网+、智能硬件、大数据、大健康、中国制造2025等方面开展跨界创新与合作。
  6.支持联盟开展跨区域合作,推动首都创新资源辐射外省市。重点引导和支持联盟在京津冀协同及与长江经济带相关省市交流合作等方面开展工作。
  7.支持联盟牵头组织,与国外科技创新资源有效对接,重点引导和支持联盟与一带一路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与合作。
  8.支持联盟开展产业研究工作,提升联盟进行产业分析、产业规划及编制产业研究报告的能力,为成员企业提供产业信息服务,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支撑服务。
  项目以后补贴方式进行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科技专项申报管理系统”(http://101.200.232.141/alliance/),申请注册账号,并填写注册信息。受理处对注册信息进行初审。
  (二)通过注册信息初审的联盟,在线填写《2015年北京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科技专项后补贴申请表》,并打印,签字盖章。
  (三)按照后续通知要求参加答辩。
  四、申报材料
  (一)《2015年北京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科技专项后补贴申请表》
  (二)初审附件证明材料(需要上传系统):
  1. 联盟协议或章程,必须有联盟成立日期及发起单位签章。
  2. 联盟理事长单位、秘书长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高校、科研院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已获得社会组织登记或工商注册登记的联盟请提供相关登记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在提交纸质材料时,需要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五、申报受理
  请在2015年7月13日(星期一)前完成网络申报,并将全套纸质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甲49号 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三层
  (地铁10号线苏州街站D口往南约100米路西;北京市工商局对面)
  联系人:马海艳 孙振环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电话:62577304转838 861
  网络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2025609
  六、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内容须真实客观有效,如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将取消该联盟当年申报资格。